【职业定义】
企业培训师是指能够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
【职业内容】
1.制定年度客户培训规划,并具体实施培训工作;
2.起草、修改和完善培训相关制度、流程,建立培训体系;
3.收集各种培训信息,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控培训过程,评估培训效果;
4.拓展投资者培训渠道和资源;
5.组织开发培训课程及编写内部培训教材,独立完成投资者教育课程的开发,并在内部讲授,建设、发展、宣传企业文化;
6.内部员工团队的建设,为内部员工提供咨询和指导,管理日常工作;
7.具备较强的授课、培训能力。
【培训对象】
一、企业人力资源(教育、劳资)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企业专兼职教师;
三、成人(职业)院校领导及教师;
四、管理咨询业从业人员;
五、有志于成为培训师的人员。
【培训内容】
1.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政策法规基本常识、经济学基本常识、教育培训基本常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常识以及行为规范等
2.操作技能:岗位信息处理、培训项目开发准备、培训课程开发准备、培训教材开发准备、培训教学管理、培训教师的选用、培训质量管理等。
【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循环开班。集中授课为连续3天课堂教学,另外可根据需要安排2天复习串讲。
【鉴定考试】
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按照人社部统一安排时间为准。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二级适用,撰写论文并答辩)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分别达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
【证书效用】
参加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可获得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授权人社保障部门,对劳动者职业资格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权威认证,是劳动者就业、上岗及取得工资报酬的有效凭证。
【政策待遇】
凡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的通知》(冀劳社[2008]47号)规定,取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其技术津贴标准不低于200/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不低于500/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不低于800/月。
【报考条件】
——助理企业培训师(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摘自《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
【报名程序】
1、咨询报名:(1)按要求填写报名表;(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小二寸蓝底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要求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1张。二级需要提交电子版论文。
2、资格审批:将学员报名资料送省人社厅审核。